上海社保补缴流程
中断缴纳养老保险后,不少参保人员希望能够补缴社保。按照相关规定,劳动者在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但未缴纳社会保险的,应该补缴;自由职业者可在自谋职业且未申领失业保险金时间段内补缴。
若符合补缴的范围,若是企业帮劳动者补缴,在距当前月份6个月以内,可以通过网上自助经办平台进行申报,6个月以外,则需带好《上海市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名册》(已办招(录)用备案手续的无需携带)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如补缴1997年底前的社会保险费,还需携带补缴年度该人员工资发放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劳动仲裁、劳动监察、法院调解或裁决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只需携带《仲裁调解书》或《仲裁裁决书》、《限期整改指令书》、法院调解书或法院裁决书等;农村合同制人员,还需携带该人员的《劳动手册》复印件。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自由职业补缴的话,需带好户口簿首页和有本人姓名的页面复印件;劳动手册首页和有本人工作经历的页面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指定实名制帐户银行卡折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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