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力争年内出台《劳动合同法》配套地方性法规,农民工将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 来深建设者的生活状态备受政府关注
到2010年,集体合同覆盖人数提高到500万人以上,工会组建率提高到80%以上……昨天,深圳市委市政府正式下文,要求全市构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并力争在年内出台实施《劳动合同法》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地方性法规。按照要求,劳务工关爱基金将拓宽救助范围,为工伤困难农民工垫付医疗费。
年内将出台相关法规
市委市政府昨天正式下文,要求全市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文中要求:全市要力求在较短时间内,建立和完善“四大机制”,实现“三个提高两个下降”,即到2010年,建立和完善和谐劳动关系的长效机制,规范和强化和谐劳动关系的监管机制,创新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调处机制,拓展和健全和谐劳动关系的救助机制。通过机制的建立和完善,确保集体合同覆盖人数提高到500万人以上,工会组建率提高到80%以上,劳资纠纷调解成功率提高到85%以上,重大劳动争议量下降15%以上,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重大案件量下降30%以上。
由于《劳动合同法》已于今年1月1日实施,但相关的配套政策尚未出台,对此,文件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力争在年内出台实施《劳动合同法》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地方性法规,同时尽快完成欠薪保障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和工会法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
农民工全部要买工伤保险
劳资纠纷一直是农民工投诉的热点,我市明确要求健全工资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制度。除加强对垄断性国有企业工资收入的监控、调节高收入外,还要完善企业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在此基础上,完善欠薪保障制度,扩大欠薪保障覆盖范围;建立建筑行业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探索建立劳动密集型企业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制度,通过银行代发工资系统实时监控企业工资发放情况。
从文件中获悉,我市还将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将农民工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推广农民工医疗保险,逐步提高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待遇,提高住院待遇记账比例。加快社康中心建设,提高社康中心诊疗水平,为劳动者提供便捷、优质、优惠的医疗服务。
关爱基金将拓宽救助范围
我市的劳务工关爱基金自去年启动以来,到目前为止共发放资助金近300万元,有300多名农民工从中受益。在此期间,该基金不断拓宽救助范围和渠道,已由设立之初的医疗救助,发展到劳务工子女的唇腭裂和肢残救助,劳务工的素质教育和技能培训,外来女工的心理疏导、保健、卫生、维权的培训等。
此次劳务工关爱基金的救助范围将再次“扩容”。按照我市要求,我市将拓宽“劳务工关爱基金”来源渠道,放宽救助对象和范围;对发生工伤事故或罹患疾病而未参加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农民工,因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医疗费和生活费而产生困难的,给予必要的医疗费垫付。鼓励社会慈善组织参与对生活和医疗困难劳动者的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