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如果出现工伤,可以先进行工伤认定,再进一步获得工伤赔偿。那么工伤怎么认定呢?工伤认定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去哪里办理呢?办理手续是怎么样的?
轻松保小编整理了关于工伤怎么认定?工伤认定程序、手续办理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工伤认定程序、手续
一、确认自己是否属于工伤认定范围
只要是因工伤伤亡的职工,不管是否参加工伤保险,都可申请工伤认定。
二、准备工伤认定所需材料
(一) 基础材料
1、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受伤害职工本人提出申请的,还需根据下述不同情况提供相应材料:
属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的,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出具的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属受伤害职工的近亲属提出申请的,需提供近亲属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属授权代办人办理申请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办人是律师的,还需提供律师证(原件及复印件)、律师事务所函(原件)。
属工会组织提出申请的,需提供工会组织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会组织介绍信(原件)。
2、《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其中,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提出申请的,需在申请表中加盖公章。
3、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首诊病历、医疗诊断证明及有关检查报告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上下班证明材料:视频**记录、考勤记录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120出车证明、院前急救或医院抢救记录(经120出车、抢救的需提供)。
7、现场目击证人出具的证人证言(附上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
8、与事故伤害有关的视频、录音、现场照片、伤者照片(受伤部位应清晰可见)、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生效法律文书等证据材料。
9、其它可以证明事故发生发展经过的证据材料。
(二)特殊材料
特殊案件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
10、属未参保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需提供所在用人单位的注册登记资料(可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打印)。
11、属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的,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责任单位的证明)、上下班路线图、住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2、属暴力伤害事故的,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13、属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伤害的,需提供因工外出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4、属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下落不明的证据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需提供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书(原件及复印件)。
15、属死亡案件的,需提供死亡证明材料(如:死亡通知书、居民死亡原因医学证明报告卡、法医证明等)。
16、属借用或劳务派遣人员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需提交双方单位的协议书、实际用人单位对事故调查的材料,并由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请工伤认定。
17、属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18、属因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在用人单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的,需提供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证明。
19、属由用人单位指派前往依法宣布为疫区的地方工作而感染疫病的,需提供防疫部门开具的疫区证明。
20、属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需提供革命伤残军人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旧伤复发鉴定结论。
三、前往工伤认定窗口申请工伤认定
需要注意的是:
1.用人单位已参加我市工伤保险的,申请人应向参保地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在我市注册但未参加我市工伤保险的,申请人应向用人单位注册地的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用人单位在深圳市以外的其它地市注册、且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但在深圳市生产经营的,申请人可以向用人单位注册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也可以向用人单位在深圳市生产经营所在地的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以下是深圳各辖区工伤认定的办理窗口:
1.直属分局窗口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海天综合大厦9楼
2.福田分局窗口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2038号海天综合大厦3楼
3.罗湖分局窗口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北路3092号物资大厦11楼
4.南山分局窗口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新路3032号(原南山法院)
(1)南山分局华侨城管理站窗口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012号华侨城集团指挥部1楼东侧
(2)南山分局西丽管理站窗口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北路52号丽新大厦一楼
(3)南山分局蛇口管理站窗口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七路临园大厦附楼一楼
5.盐田分局窗口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二路工青妇大楼14、15楼
6.宝安分局窗口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湖滨路5号社保大楼(区武装部旁)
(1)宝安分局福永管理站窗口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兴华路北110号
(2)宝安分局沙井管理站窗口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企安路4号企业大厦A栋1-3楼
(3)宝安分局石岩管理站窗口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北环路坑尾路口社保大楼
(4)宝安分局松岗管理站窗口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松罗路(基督教松岗堂斜对面、松岗水厂正对面)
(5)宝安分局西乡管理站窗口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流塘新村路4号西乡村委旁
(6)宝安分局新安管理站窗口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34区雅然居一栋二楼
7.龙岗分局窗口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8031号
(1)龙岗分局坂田管理站窗口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和成世纪名园3栋A座5楼
(2)龙岗分局南湾管理站窗口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中城康桥花园1期A6栋首层
(3)龙岗分局龙岗管理站窗口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社区鹏达路164号龙运通大厦4楼
(4)龙岗分局坪地管理站窗口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湖田路49号
(5)龙岗分局布吉管理站窗口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深惠路知春里大厦3楼
(6)龙岗分局平湖管理站窗口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顺昌街96号
(7)龙岗分局横岗管理站窗口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心愉街16号
(8)龙岗分局龙城管理站窗口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长兴南路与龙福路交界处尚景华园1栋2楼
8.光明分局窗口
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大街社保大楼
(1).光明分局公明管理站窗口
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风景北路社保大厦
9.坪山分局窗口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人民中路23号
(1)坪山分局驻坪山区行政服务大厅办事点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
10.龙华分局窗口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碧澜路大布巷路口(原泗黎路大布巷路口)
(1)龙华分局大浪管理站窗口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工业西路龙华中学斜对面
(2)龙华分局龙华管理站窗口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东环一路与油松路交汇处天汇大厦1-2楼
(3)龙华分局民治管理站窗口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新区大道和民宝路交汇处新景大厦6、7楼(民治交警中队)
11.大鹏分局窗口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办事处葵新北路86号
(1)大鹏分局南澳管理站窗口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大鹏新区南澳街道人民路17号2楼
(2)大鹏分局大鹏管理站窗口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大鹏新区大鹏街道青年路51号二楼
四、审核部门先进行初步审核
五、审核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六、审核部门出具认定结果报告
工伤认定时间限制
用人单位须在事故伤害发生或依法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受伤害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须在事故伤害发生或依法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
工伤认定后去哪些医院治疗?
以下是深圳工伤治疗的定点医院,更多医院可查询>>>>深圳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名单
行政区划 | 医疗机构名称 | 地址 |
南山区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 | 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路89号 |
大鹏新区 | 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人民医院 | 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街道人民路16号 |
大鹏新区 | 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人民医院 | 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葵新北路26号 |
大鹏新区 | 深圳市大鹏新区妇幼保健院(原大鹏人民医院) | 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鹏新东路149号 |
龙岗区 | 深圳港龙医院 |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3012号 |
龙岗区 | 深圳华丹医院 |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向银路100号 |
龙岗区 | 深圳肖传国医院 |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岗头社区禾坪岗村坂雪岗大道4035号 |
龙岗区 | 深圳慈海医院 |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社区鹏达路69号 |
龙岗区 | 深圳百合医院 |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布吉段)359号 |
龙岗区 | 武警部队广东省边防总队医院布吉分院 | 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吉华路21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