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获悉,该市近日对改善性住房贷款政策进行调整,支持公积金缴存人改善性住房需求。这是该市今年以来第3次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此次调整后的新政不再要求借款人提供家庭无住房或仅拥有一套住房证明。
芜湖市还调整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计算方式。按照原政策,如果公积金缴存人婚前均申请过一次公积金贷款购房,组建家庭后认定为已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就无法再享受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后的新政规定,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婚前单身(含双方)有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现已还清,组建家庭后合并只计算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购买住房时可申请改善性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