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通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提取的条件有哪些?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符合相关提取条件的,携带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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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通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一)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凭提取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符合条件的,出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暂存、代理账户托管的人员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凭提取证明材料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分支机构提出申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分支机构应当予以核实,符合条件的,出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二)提取申请人凭提取证明材料和《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分支机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经审批,出具《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由提取申请人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2017年南通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提取后并持续缴纳住房公积金。
1、购买住房提取 ;
2、拆迁安置提取 ;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包括居民楼“填平补齐”等);
4、偿还住房贷款(包括异地贷款)本息提取 ;
5、租住住房提取 ;
6、租住单位集体宿舍提取;
7、火灾、洪水、龙卷风等自然灾害使自住住房受损提取;
8、离休、退休提取;
9、出境定居提取;
10、户口迁移、工作调动离开本行政区域提取 ;
11、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连续两年以上(不含两年);
12、持有残疾证(含完全、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
13、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14、人民法院判决书涉及住房公积金提取;
15、外来择业人员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16、缴存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提取。
2017年南通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一、购买商品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一)基本材料
申请人提供本人身份证。
(二)相关证明材料
1.购买商品房
(1)提供房屋买卖发票和房屋契税发票或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和房屋买卖发票(房屋契税发票);
(2)提供规范的且经备案的购房合同和财税部门监制的预收款票据;
2.购买农民集中居住地住房
提供有效的购房(代建)合同(协议),首付款的有效凭证。
3.购买公有住房
(1)提供房改专用发票和《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2)提供购买公有住房审批材料和房改专用发票。
(三)家庭成员提取证明材料
购房人的配偶、未婚子女及其未婚提取申请人的父母可同时提取,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购房人的配偶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材料(结婚证或户口簿);
(2)购房人的未婚子女或未婚购房人的父母应提供父子、母子关系有效证明和未婚承诺书(男未满22周岁、女未满20周岁的可免提供);
二、拆迁安置公积金提取材料
(一)基本材料
申请人提供本人身份证。
(二)相关证明材料
1.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购房协议书(意向书)、有效付款票据;
2.提供规范且经备案的购房合同和财税部门监制的预收款票据;
(三)家庭成员提取证明材料
申请人的配偶、未婚子女及其未婚提取申请人的父母可同时提取,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配偶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材料(结婚证或户口簿);
(2)申请人的未婚子女或未婚购房人的父母应提供父子、母子关系有效证明和未婚承诺书(男未满22周岁、女未满20周岁的可免提供);
三、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一)基本材料
申请人提供本人身份证。
(二)相关证明材料
1.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供规划、建设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属于建造农民集中居住地住房,提供相关职能部门批准文件及有关合法权属证书、各集中居住区管理部门出具的出资证明等证明材料;
2.大修自住住房,提供房屋安全鉴定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书》,并应实地勘察正在实施大修行为。
(三)家庭成员提取证明材料
申请人的配偶、未婚子女及其未婚提取申请人的父母可同时提取,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配偶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材料(结婚证或户口簿);
(2)申请人的未婚子女或未婚购房人的父母应提供父子、母子关系有效证明和未婚承诺书(男未满22周岁、女未满20周岁的可免提供);
四、偿还住房贷款公积金提取材料
(一)基本材料
申请人提供本人身份证。
(二)相关证明材料
1.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2.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异地住房贷款,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借款合同和银行还款清单,《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被抵押在银行或产权监理部门,提供银行或产权监理部门盖章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他项权证》复印件;属于期房贷款的,提供购房合同、借款合同和银行还款清单。
(三)家庭成员提取证明材料
申请人的配偶、未婚子女及其未婚提取申请人的父母可同时提取,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配偶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材料(结婚证或户口簿);
(2)申请人的未婚子女或未婚购房人的父母应提供父子、母子关系有效证明和未婚承诺书(男未满22周岁、女未满20周岁的可免提供);
五、租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一)基本材料
申请人提供本人身份证。
相关证明材料
1、租房所在区域本人及配偶住房情况证明。
(1)所租住住房在南通市区的(崇川、港闸、开发区)的,需同时提供南通市区和开发区房产(或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
(2)所租住住房在南通县(市)(含通州区)的,只需提供租房所在县(市)房产(或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
2.新就业人员租住住房,提供毕业证书、租住住房的有效证明等;
3.属于以下特殊情况人员的,提供租住住房有效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1)享受南通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2)持市、县(市)总工会核发的特困职工证的人员,提供特困职工证;
(3)承租廉租住房的人员,提供廉租住房租赁合同;
(4)领取南通市企业最低标准工资的人员,提供领取企业最低标准工资证明;
(5)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失业人员,提供就业登记证;
(6)残疾人员,提供残疾人联合会核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7)进城务工人员和外来择业人员,提供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三)家庭成员提取证明材料
申请人的配偶、未婚子女及其未婚提取申请人的父母可同时提取,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配偶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材料(结婚证或户口簿);
(2)申请人的未婚子女或未婚购房人的父母应提供父子、母子关系有效证明和未婚承诺书(男未满22周岁、女未满20周岁的可免提供);
六、出境定居公积金提取材料
1、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原件;
2、提供定居签证证明原件。
七、离休、退休公积金提取材料
(一)符合法定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提供身份证件原件;
(二)其他情形符合有关退休规定的,提供退休证、身份证件原件。
八、户口迁移、工作调动公积金提取材料
(一)基本材料
申请人提供本人身份证;
(二)相关证明材料
1.户口迁移的,提供户口迁移有效证明或所在地的户口簿;
2.工作调动离开本行政区域的,提供调令或与新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或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证明以及职工调动所在地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缴存证明;
3.总公司内部跨行政区域的工作调动,提供调令或新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提供总公司人事部门的出具的工作调动的证明。
九、外来终止劳动关系公积金提取材料
(一)基本材料
申请人提供本人身份证;
(二)相关证明材料
1.提供户籍证明(农村家庭户口簿,或户籍职业注明为粮农的家庭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界定户籍性质证明等),以及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2.提供户口簿,且户口簿与其身份证上居住地址一致,皆为农村居住地(需注明“**街道**镇**村**组”),以及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3.户籍所在地性质的界定可参照中心OA系统上发布的《南通市行政区划》中村委会对应的农村地名。。
4.本行政区域以外的外来择业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的,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