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住房公积金应该怎么办理
【轻松保导读】办理住房公积金对于广大人民来说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提到低存低贷具有互助性,你想到什么呢?它是住房公积金的主要特点,说起住房公积金,除了上述特点,它还有哪些特点呢?在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时候,它的贷款流程有哪些呢?
公积金最大的作用是买房,和商业贷款相比,公积金贷款利率低,受企业职工青睐。虽然对于账户余额和缴费期限有要求,但实惠也不小,能够减轻购房压力。
申请住房贷款的缴存人(以下称借款人),应当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含)以上的住房公积金,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同时借款人申请住房贷款,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有效居民身份。在异地就业的,持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2、夫妻双方均未享受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还清本项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者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人应当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独立产权人,并且拥有符合规定比例的自有资金。申请组合贷款,首付款比例同时符合“中心”和商业银行的有关规定;
5、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证明材料;
6、能够提供本办法规定的贷款担保;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虽然北京商业贷款对首套、二套房执行“认房又认贷”政策,但公积金贷款仍执行“认房不认贷”。也就是说,若之前贷款买过房,但贷款结清后,再买房仍算作首套。
已经使用公积金贷款买过房的,在贷款未还清之前,不能再次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只有结清贷款后才能再次申请。由于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公积金账户余额挂钩,在贷前切勿提取公积金,以免影响贷款额度的审批。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5年,所以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借款人一定要结合自身情况确定出合理的贷款期限,以免还款压力过大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有的人认为公积金是我自己交的钱,为啥不能贷了。那就打错特错了。想公积金贷款,还是要走银行的渠道放贷,可只要走银行的渠道放贷,那么就会查询征信。
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一般与户口有关,若是本城市的户口,即使在异地缴纳的公积金,也可以在本城市买房。若户口不在本城市,公积金也不在本城市,那么是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当然部分城市可以转移公积金,若购房者回到本城市工作,可以把公积金转回本城市,那么就可以公积金贷款买房了。具体根据自己城市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