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住房公积达到一定条件以后,可向公积金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可用来还贷、租房等。蚌埠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呢?蚌埠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材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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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以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5、户口迁出本市的或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
7、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其配偶可同时提取在此之前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蚌埠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先将所应提供的证明材料交由单位进行初步审核。
2、单位对符合规定的职工开具《蚌埠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帐凭证》
3、持办理材料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4、准予提取的,管理中心将款项转至职工单位帐户,由职工所在单位发放。
蚌埠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3、提取同住人(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户口本或户籍单;
4、在职职工死亡的应按司法程序提供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的公证书;
5、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6、单位集中统一提取的,须出具单位证明、单位账户、经办人身份证。
蚌埠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只能支取一次,以后年度缴存的须在职工退休后方可支取。
2、 偿还住房贷款的,每年可提取一次还款期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不得超过当年还款额,贷款还清后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须在退休后方可支取。
3、凡缴存职工申请使用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包括组合贷款)的,申请人夫妻双方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均不得提取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待还贷满1年后,夫妻双方及共同还款人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其贷款本息,提取的额度不得超过上年度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不含罚息)。还贷期间累计提取不得超过贷款本息总额。
4、凡缴存职工购买住房时不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可以凭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在一年内提取其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提取金额取至千位。
蚌埠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间
1、购买商品房的,提取时间须在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登记日期一年以内;
2、建造、翻建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提取时间须在批文日期半年以内;
3、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提取时间须在鉴定材料日期半年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