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0年,农民工社会医疗保险覆盖率95%,农民工工伤保险覆盖率98%。”是“深圳市农民工健康促进行动”的六大指标之一。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将进一步提高农民工医疗保险待遇,工伤保险要消灭“死角”实现全覆盖。
截至10月底,我市共有593万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其中参加劳务工医疗保险441万人,参加住院医疗保险128.54万人,参加综合医疗保险23.46万人。下一步,我市拟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提高农民工医疗保险待遇:一是劳务工医疗保险门诊目录从目前的1200种扩大到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相同;二是对参加劳务工医保的群体,提高其住院待遇;三是给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群体“送门诊”,即在保持原住院待遇的基础上增加门诊待遇,其门诊待遇与劳务工医疗保险门诊待遇相同;四是允许参加综合医疗保险的农民工参加生育保险。
深圳工伤保险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截至10月底,我市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达到688.63万人,我市工伤保险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的全覆盖目标。社保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工作,消灭“死角”,进一步实现工伤保险的彻底全覆盖。针对建筑工人参保率较低的情况,社保部门将采取一种适应建设施工行业的社保参保模式,以工地为单位参保,以适应其流动性强的特点。同时,针对深圳市数十万家政服务人员未能纳入社保体系的问题,社保部门也在积极地解决。下一步有望通过发展家政服务公司,把钟点工、保姆作为家政服务公司的员工,由家政服务公司按照企业的形式,为他们参加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把他们纳入到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中来。
另外,我市劳动保障部门还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截至10月底,全市签订劳动合同人数达686.4万人,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2.3%。2008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我市将加大对新法的宣传力度,营造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良好氛围。继续通过培育集体协商和开展和谐工业园区的评选表彰活动,带动劳动合同签订,提升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管理水平。要求各单位招用农民工都必须依法订立并履行劳动合同,建立权责明确的劳动关系。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不得在试用期侵犯农民工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