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我国,原研药主要是指过了专利保护期的进口药。目前,原研药在我国的定价远远高于药品政府定价规定的标准。同等质量。
核心提示:
在我国,“原研药”主要是指过了专利保护期的进口药。目前,“原研药”在我国的定价远远高于《药品政府定价》规定的标准。同等质量的国产仿制药与“原研药”差价悬殊。
尽管“原研药”与仿制药品可能在工艺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但这种差异在疗效上有多大程度反映,还没有临床上的数据支持,缺乏循证医学的证据。
“原研药”与仿制药存在着巨大的价格差异,让国内企业丧失了平等竞争的权利,生存空间受到严重挤压。
为改变这一不合理现状,建议政府制订有利于平等竞争的药物政策。加大政府采购国产药品的力度,支持国产创新药优先进入医保目录。在医保政策上,应按同等质量仿制药的价格报销,“原研药”高出部分由患者自付或通过商业保险支付,避免医保为高价药买单,节约国家有限的医保资金。同样成分价格悬殊.
65岁的杨先生患有高血压,常年吃一种进口药“络活喜”,一片5元钱,血压一直控制得不错。最近,他到广州一家小医院看病,顺便开点药。医生告诉他,这里开不了“络活喜”,只能开国产仿制药“安内真”,有效成分都是苯磺酸氨氯地平,疗效一样,但价格比“络活喜”便宜很多,一片不到1元钱。杨先生半信半疑,试着吃了一段时间,血压也能控制在正常水平。虽然两种药医保都能报销,但老杨却很困惑:同样成分的降压药,国产和进口为何价格如此悬殊?
“络活喜”的通用名为苯磺酸氨氯地平,由美国辉瑞公司生产,在我国被称为“原研药”。它是辉瑞公司在全球最先提出申请,并获得专利保护。如今,它已过了专利保护期,其他企业均可仿制。
根据国家发改委出台的《药品政府定价办法》,已过发明国专利保护期的原研制药品比GMP 企业生产的仿制药品,针剂差价率不超过35%,其它剂型差价率不超过30%。同时规定,药品政府定价,要综合考虑其合理生产经营成本、利润,同类药品或替代药品的价格,必要时要参考国际市场同种药品价格。
自2004年以来,国家几次下调药品零售价格,最近一次降价后,国内药企的药品价格普降60%以上 ,外资企业的专利药降价20%,但非专利药只降价25%左右。以注射用头孢曲松钠为例,罗氏公司生产的原研药“罗氏芬”的价格高达80多元,而国产的仿制药却仅有4—5元左右,两者的价格差了近20倍。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郭云沛认为,根据我国法律,专利药可以得到专利法的保护。但是,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或法规规定了“原研药”的保护问题。以所谓“原研制”为名对过了专利期的进口药品予以保护不合法。
疗效差异无临床证据
根据我国规定,“原研药”可以单独定价。北京赛科药业是国内最早仿制络活喜的公司,商品名称为“压氏达”(苯磺酸氨氯地平)。2008年在美国按照美国标准进行的生物等效试验证明,“压氏达”和“络活喜”完全等效,两者具有相同的临床疗效和安全性。
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关于精氨酸等354种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2989号)》文件中,尽管压氏达这个产品已经完全达到了国际质量水平,但是囿于目前的价格管理政策,该产品在国内的定价仍然是按照国内GMP水平的定价,即最高零售价27.5元(5毫克×7片),和“络活喜”的最高零售价42.3元(5毫克×7片)相差1/3。
据悉,我国引入“原研药”的目的,是填补一些在国内没有的空白药品。郭云沛说,如果是国内没有同类的药物,出于防病治病的考虑,在价格政策上给予优惠,是应该的。但如果是过了专利保护期,特别是国内有了同等质量的仿制药后,就没有必要再进行价格上的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