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处工作人员提醒:用医保卡换钱是提前透支“救命钱”,市民莫要盲从轻信。
1月23日,在市区东风路人行道上看到每隔一两米就有一张小广告,上面写着“高价收药,医保卡换现金”。记者照着所留的电话号码拨过去,一位接电话的中年男子说,一般情况是按照70%返现,如果卡里钱多兑换比例能适当高一点,也可以自己到药店用医保卡买药,然后他高价回收。记者质疑这样做是否违法,有无风险?中年男子说,医保卡里的钱由个人支配,不存在违法,他一直帮人用医保卡换钱,没出过问题。
1月24日,将遇到的情况反映给市医保处。该处稽核科的工作人员说,医保卡是用来买药和看病的,不能做其他用途,此前已经有群众反映过类似情况,他们也去调查过,但换现金的方法是用医保卡到药店买药,所以他们也无法监管和查处。
至于这些人是否把回收的药再倒手卖掉,还需进一步调查取证。医保处工作人员提醒说,医保卡里的钱由个人缴纳和单位缴纳两部分组成,可以累计和继承,有些市民卡里已积累了几千元,在医院看病时医保卡里的钱能直接当现金支付,市民若轻信广告用医保卡换现金,这是滥用“救命钱”,是一种短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