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10月20日,湖南省迎接党的十八大“科学发展 成就辉煌”系列新闻发布会之湖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成就新闻发布会在长沙举行。湖南省人社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刘正华告诉记者,由制度覆盖转变为人人 享有,是湖南省社会保险制度建设进入新阶段后的最显著特征,也是过去几年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发展取得的最显著成效。
10月20日,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成就新闻发布会在长沙举行。
湖南省人社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刘正华发布新闻。
华声在线10月20日讯(记者 杨仕凡)10月20日,湖南省迎接党的十八大“科学发展 成就辉煌”系列新闻发布会之湖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成就新闻发布会在长沙举行。湖南省人社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刘正华告诉记者,由制度覆盖转变为人人 享有,是湖南省社会保险制度建设进入新阶段后的最显著特征,也是过去几年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发展取得的最显著成效。
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处副处长伍贤运主持发布会。
就业局势稳定 城镇失业率在4.3%以内
湖南省委、省政府连续9年将扩大促进就业列入为民办实事指标,牢固确立了就业是第一民生指标的重要地位,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加快推进就业责任法 制化、就业政策普惠化、就业援助常态化、就业服务规范化。通过一系列举措,湖南省就业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市场就业机制基本建立,实现了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 计划用工体制向市场导向就业体制的根本转变,全省就业局势保持基本稳定。
2011年,全省从业人员总量达到4005万人,较2007年增加了122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达到1315.5万人,年创劳务收入 1531亿元;三次产业从业人员比例由2007年的44.9:22:33.1调整为2011年的41.9:23.3:34.8。2007年至2011年, 全省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43.9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72.8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56.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
医保覆盖率达95%以上 缴费补助4年翻6倍
由制度覆盖转变为人人享有,是湖南省社会保险制度建设进入新阶段后的最显著特征,也是过去几年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发展取得的最显著成效。
截止今年9月底,全省城镇职工养老保参保人数达到1021.4万人,较2007年增加了237.5万人,增长了30.3%;全省122个县市区全面 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登记参保人数达到3596.5万,840.6万60周岁以上老人按月享受了养老待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 795.8万人,较2007年增加了175.2万人,城镇居民医保覆盖率和新农合参合率均达到95%以上。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了687 万人、545万人、439万人,较2007年分别增加了344.6万人、154.7万人、50万人。
各项社保待遇的不断提升,进一步提升了公众信心、提高了消费预期,为应对经济下行、有效拉动内需提供了有力支持。
2011年,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490元,较2007年的771元增长了93.3%;基本养老金支出从2007年的154 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336.5亿元,翻了一番多。2011年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0%以上,基金支出从2007年的46.6亿元增加 到110.9亿元,增长了138%;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补助从2007年的年人均40元提高到目前的24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从46.2%提高 到了70%左右,基金支出从0.11亿元增加到16.8亿元,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居民可支配收入6倍以上,且不低于5万元。
公务员招录面试更公正 绩效评估全覆盖
据刘正华介绍,为了确保公务员招考面试的公平、公正、公开,湖南省于2011年创新开展了省直单位考录公务员"集中面试"工作,采取考官持证上岗、 异地交流、临时抽签分组及面试旁听的方式,9天内完成了3194名考生的面试工作,在缩短招考周期、降低面试成本的同时,最大限度的确保了面试公平,得到 了考生、用人单位及社会各界的一直好评。
湖南省全面实施《公务员法》,制定了30多个配套法规的实施办法,公务员管理进入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的新阶段。深入开展为民办实事和绩效评估工 作,积极探索建立绩效评估全覆盖并与公务员年度考核挂钩的有效机制,2007年来共完成146项为民办实事和1008项绩效评估项目,成为省委、省政府 “抓工作、促发展、保民生、促和谐”的重要抓手。
去年城镇平均工资超3.5万 4年增长8成
湖南省积极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收入分配机制,较好地实现了经济和职工收入的同步增长。2011年,全省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达到 35520元,较2007年增长了80.2%。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建立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职级工资 制度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强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按照"提低、扩中、调高"的原则,建立了以工资指导线、最低工资制度、劳动力市 场工资指导价位、经营者年薪制等为主要内容的工资收入分配调控体系,最低工资标准由2007年的440-635元/月调增到2011年的770元/月 -102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