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条“医保卡的正确使用方法”在微信朋友圈热传。是不是真的?记者昨采访市人社部门了解到,“医保卡的正确使用方法”并不正确,存在不少谬误。相关人士对此进行了正确解读。
住院个人只需承担1/3费用?
说法一:“如果生大病需要住院治疗,好办,只要把卡交给医院,就可以安心治疗了。卡里面一分钱没有也没关系。出院时医院会和医保中心结算,个人只需负担三分之一费用。”
求证:不正确
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市区住院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4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三级医院800元,转外医院1200元;宝应、高邮、仪征住院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400元、二级医院600元、转县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0%,10万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5%。政府举办的基层定点医疗卫生机构住院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统一为75%。
据了解,支付的费用与就诊医院的等级、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自付比例等多种因素有关,因此个人需要负担的费用可多可少,不一定是所有费用的三分之一,这种说法是不准确的。
门诊超出部分可享受报销?
说法二:“如果看门诊呢?那就要用卡内余额支付门诊费用,倘若卡内余额全部用完怎么办?自掏腰包呗,不错。当我们自费金额超过1200元后,超出部分是可以享受报销的,比例是百分之六十。”
求证:不正确
目前我市职工医保未开展门诊统筹,医保卡个人账户即用于门诊就医、购药,若卡内余额用完,超出部分均由参保人个人承担。
我市城镇居民医保已实行门诊统筹,市区老年居民和一般居民在政府举办的基层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100—500元之间医保政策范围内的费用,统筹基金支付为50%。
去大医院前必须到社区医院转诊?
说法三:“可是请注意:在去医院看病之前一定要到社区医院转一下,这个手续万万不能省略!否则的话即便你花了万儿八千的,对不起,一分钱的报销也没有,全部自费!去大医院看病之前要到社区医院转诊才能报销。”
求证:不正确
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或城镇居民医保的市民,只要是患者需要到扬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就可以拿着医保卡等相关证件到医院看病,无需到社区医院去转一下。市区二级以上定点医院确因条件所限,需将病人转市外医院就诊,由经治医师填写“转院申请表”,经医院审核,报市社保经办机构核准,方可转往市外定点医院就诊。
近年来,为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在医疗保障中的作用,已经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引导参保职工到社区就诊。但没有规定,到大医院就医,一定要去社区医院转一下。
自费部分可累加,超额按比例报销?
说法四:“自费部分是可以累加的,每年只要达到1200元,超过部分就可按比例报销。”
求证:不正确
现行医保政策中没有规定自费部分可以累加计算,更没有累加达到1200元,超过部分就可按比例报销的规定。但是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参保人员如果在同等级医院多次住院,住院报销只需要付一次起付线,不需要重复支付起付线;如果转到高等级医院住院,需要补足到相应起付线标准。
“关于医保卡的正确使用”
相信很多人手上都有一张医保卡,在使用过程中有些事情是要特别留意的,否则就会吃哑巴亏!如果生大病需要住院治疗,好办,只要把卡交给医院,就可以安心治疗了。卡里面一分钱没有也没关系。出院时医院会和医保中心结算,个人只需负担三分之一的费用。如果看门诊呢?那就要用卡内余额支付门诊费用,倘若卡内余额全部用完怎么办?自掏腰包呗,不错。可是当我们自费金额超过1200元后,超出部分是可以享受报销的,比例是百分之六十。举个例子:如果你看门诊花了2000元,则超出的800元可以报销480元,个人只承担320元,医院和医保中心直接结算,这个你不用操心。
可是请注意:在去医院看病之前一定要到社区医院转一下,这个手续万万不能省略!否则的话即便你花了万儿八千的,对不起,一分钱的报销也没有,全部自费!恐怕很多人都不知道这一条规定的。每年只要去社区医院转一次即可,所以请大家在每年的元月份去转一下,最好是转一家大型综合医院,再转一家中医院,方便日后就诊。去专科医院看病无需转,如脑科医院、胸科医院、肿瘤医院、口腔医院等等,因为这些医院具有不可替代性。自费部分是可以累加的,每年只要达到1200元,超过部分就可按比例报销。有许多政策往往我们是不清楚的,而相关部门似乎也不想让我们知道,个中缘由大家自己去揣测吧。不信问问你身边的人,有几个人知道这条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