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保全覆盖 全民医保覆盖面超过95%
大病医保政策是保障民生的一个重要举措,可有效地减轻患病人员的就医负担。近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近日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今年全面推行大病医保制度,实施大病医保全覆盖,全民医保覆盖面超过95%。从全国看,目前已经有一半地区可以实现参保人员待遇支付。根据保监会披露的数据,截至2014年年底,大病医保已在27个省开展了392个统筹项目,覆盖人口7亿人。
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和报销比例
根据相关规定,城乡参保参合居民以人均30元标准统筹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资金,大病医保资金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按统筹标准划转。然而,目前全国各地的基本医保大部分是地市级统筹,甚至是县级统筹。对于不同的统筹地区,大病医保资金的筹资压力也有差别。
“开展大病医保的一个原则就是要确保新农合的保障水平不降低,而新农合基金一直是‘满负荷’运行,那么在筹措大病医保资金时只能看各地能力了。”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各地筹资标准有所浮动,今年按照全国平均每人30元的标准开展,有钱的地方在这基础上多出一点,但没钱的地方可能一个人只有20元。同时,大病医保的一次性支付风险很大,因此有必要提高大病保险的统筹层次。”
大病医保结算方式:
以上海为例来说,居民大病医保实施同步即时计算。
(一) 参保居民通过报销形式,享受居民大病保险待遇。
(二) 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服务委托以下四家商业保险机构办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三) 参保居民2015年1月30日后发生的符合居民大病保险范围的自负费用,应在医疗费用收据开具之日起的6个月内,自愿选择上述商业保险机构中的一家办理居民大病保险报销。
(四) 参保居民首次申请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时选定的商业保险机构,作为当年本人办理居民大病保险报销的定点经办机构;一旦选定,年度内原则上不要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