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挥社会保险的职能作用,保障离休、退休、退职职工病有所医,解决退休职工的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国家本着“保证医疗,克服浪费”的方针,坚持“大病大治、小病小治、无病不治”的原则,促进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使退休职工在能看得起病。那么退休职工参加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自然就成了退休人员莫过关心的问题。
退休职工医保报销多少?
答:按国家的医疗保险政策,公务员也必须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所以不管是退休的或在职的公务员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按当地的医疗保险政策报销费用,与其他企业职工的同类别人员(退休或在职)报销比例是一样的。
退休职工医保报销范围:
1、凡享受社会统筹医疗保险的退休职工,一律在所属医疗保险机构规定的医院门诊就医,经医师诊断非住院不可的,必须持医师开具的病情证明书,检查报告单,病历和住院通知单,到所在地医疗保险机构审核方可住院治疗。
2、急诊住院病人,先可入院抢救治疗,3天内凭急诊证明补办入院审批手续,否则住院药费不予报销。
3、因病情严重,当地医院无法治疗,确需转县级和县级以上医院治疗者,由所在住院医师出具转院证明,经医院院长签字同意后,由所在地医疗保险机构审查同意,方可转院治疗(急诊病人可先转院治疗,但在5天内必须补办转院审批手续),未经批准转院检查治疗和擅自到外地住院检查治疗的医疗药费一概不予报销。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另外:不排除有的地方为了平衡财政全额拨款的人员在参加医疗保险后,个人负担加重的现象,出台了相应的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对个人自付或承担的医疗费, 按一定比例予以补助。这个政策主要是看当地的财政情况,有的地方可能没有此项政策,具体可以详见当地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