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辽宁省特殊病种的管理,以及保障基金合理的利用,以及本身医疗保险的实际情况,辽宁省社保决定新增5种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同时进一步完善特殊病种的准入标准。那么辽宁省医保特殊病有哪些呢?轻松保小编整理了关于辽宁省医保特殊病有哪些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辽宁省医保特殊病有哪些
新增特殊病种
(一)将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原发性**纤维化和**增生异常综合征、血友病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范围,按照《本溪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管理办法》文件进行管理。
(二)新增门诊特殊病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2%;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大中小学学生及18岁以下未成年人60%,其他参保居民50%。
(三)新增门诊特殊病种统筹基金支付实行限额管理。血友病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0 元/年·人(限注射用冻干人凝血因子Ⅷ、重组人凝血因子Ⅷ);其他新增门诊特殊病种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月·人。
(四)将慢性乙、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列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范畴,统筹基金支付实行限额管理,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慢性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3000元/月·人,慢性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300元/月·人。
医保特殊病有哪些
一、脑血管病后遗症
二、恶性肿瘤
三、糖尿病
四、晚期尿毒症
五、器官(肝、肾、**、**)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
六、精神病
七、肺结核
八、系统性红斑狼疮
九、冠心病支架术后一年内的抗凝治疗
十、儿童孤独症
十一、慢性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十二、慢性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
十三、再生障碍性贫血
十四、真性红细胞增多症
十五、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
十六、原发性**纤维化
十七、**增生异常综合征
十八、血友病(血友病A、血友病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