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医保负责人需要经常为职工办理现金报销,但是许多负责人并不清楚医疗保险现金报销所需的流程及资料。
轻松保小编整理了关于河北省单位医保现金报销流程及所需资料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办理时间:
每月10日至15日;12月20日至25日(节假日不顺延)
办理流程及资料:
1.单位医保负责人收集报销票据,到医疗审核科进行一次审核并加盖审核章
2.整理报销原始凭证,填写报销明细表、汇总表(表上加盖单位公章)
3.将报销单据和报销人的医疗IC卡,一并交基金财务科进行二次审核,正确后,加盖财务审核章
4.单人报销费用累计金额1000元以上的,必须由主管主任批准签字;5000元以上的,必须由主管主任签署意见后报主任批准签字后,方可冲卡报销
5.冲卡报销后,IC卡退还本单位;中心打印报销明细单,可做报销凭证
6.申请省财政厅拨款,到医保中心帐户后,逐笔拨到各单位财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