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2月12日召开的全省医改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视频会上了解到,年底前,全省将全面启动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并以人均30元标准统筹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资金。
《甘肃省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城乡参保参合居民按人均年30元标准统筹大病医疗保险资金,大病医疗保险资金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按统筹标准划转大病医疗保险资金。
由省级财政部门设立全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金专户,按照当年参保(合)人数,从基本医保政府补助资金中直接划转,不再额外向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个人收取费用,不增加城乡居民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