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统计局《关于2013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告》公布了2013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9018元;成都市统计局 《关于2013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告》公布了2013年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47644元。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成都市人社局称,用人单位申报职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涉及的上一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从2014年1月起按49018元执行,其中下限为1634元/月,上限为12254元/月。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014年度符合领取养老金的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计发基本养老金涉及到的上一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使用49018元。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申报编制内职工缴费工资下限标准涉及的上一年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从2014年6月起按47644元执行。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申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涉及的上一年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从2014年6月起按47644元执行。其中:按统账结合9.5%比例 (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的,以3176元 (月平均工资的80%)为月缴费基数;按住院统筹4%比例缴费的,以3970元为月缴费基数;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6%,以3970元为月缴费基数。
被征地农民。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所涉及的上一年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从2014年1月起按47644元执行。
用人单位及职工。申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涉及的上一年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从2014年6月起按47644元执行,其中下限为2382元/月,上限为11911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