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民医保住院报销起付标准为了进一步完善上海医疗保险制度,规范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流程,确保医保基金正确用途,充分发挥医保基金作用,上海社保局对参保人员每次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设立了起付标准,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居民医保基金按照一定比例支付,剩余部分由个人自负。那么2014年上海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报销起付标准是多少?
上海居民医保住院报销起付标准是多少?
上海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报销起付标准是根据上海医院等级来确定的,具体如下:
1、一级医疗机构:50元;
2、二级医疗机构:100元;
3、三级医疗机构:300元。
一、妈妈今年50岁,还没有任何医疗保障,因此打算帮其买居民医保。不知报销比例是多少?有报销起付线吗?起付线标准为多少?
【回复】:根据上海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上海60周岁以下居民医保参保人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为80%,二级医疗机构为70%,三级医疗机构为60%。但必须达到起付标准,一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50元,二级医疗机构为100元,三级医疗机构为300元。
二、刘爷爷,参加了居民医疗保险。昨天突发胆囊炎,现正在上海某三级医院住院治疗,不知道能报销多少?不知报销起付标准是多少?
【回复】:根据上海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上海居民医疗保险三级医院住院报销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
三、本人打算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不知如何办理?参保之后住院费用如何报销?
【回复】:上海城镇户籍人员,在无任何医疗保障的情况下,可自愿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劳动手册、社(医)保卡、委托他人代办还需代办人身份证,至就近街道医保服务点申请参加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之后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为80%,在二级医疗机构为70%,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60%。 但前提是必须达到住院报销起付标准,一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50元,二级医疗机构为100元,三级医疗机构为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