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方便参保居民看病就医,逐步提高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根据医疗机构的申请,经微山县居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考察验收,并报请县人社局同意,将微山宏健医院、徐州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心医院等8家医疗机构增设为微山县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作为一项非营利性的社会保障制度,由政府组织、引导和实施,用以满足居民基本医疗需求,是一项惠民利民的医疗政策,是居民健康的“保护伞”,是社会和谐的“稳定器”。微山县将继续以便民利民惠民为宗旨,不断加强完善对医疗机构的管理,落实居民的医疗待遇工作,保障参保居民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