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规定,当地乡镇社保中心暂不受理其报销资料,待确认后方可按照医疗保险政策予以报销。为此县社保局提醒广大参保群众,在全市统筹区外就医时务必做到“三问三看”:
一问就诊医院是否为当地新农合、职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看其门诊或住院大楼是否悬挂有当地人力社保部门或原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牌匾。目前,我国医疗保险尚未实现城乡并轨,因此如果你是新农合参保的群众,务必确保就诊医疗机构为当地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因为目前部分地区的医疗机构可能是职工医保的定点医疗机构,但是却不是新农合的定点医疗机构,如果是新农合、职工医保“双定”当然就没有问题。二问就诊医院是否与重庆建立医保即时结算协议关系,看出院时是否将医保能够报销的费用予以扣减。
据悉,目前与重庆实行异地联网结算的省外单位主要有海南全省、贵州省遵义市等地,市外其他区域就诊的患者,依然需要先行垫付相关医疗费用后,持相关的医疗发票、住院病历等资料到区县所在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或乡镇社保中心实行手工报销。针对我县群众在湖北恩施州等地就医住院的群众较多的情况,县社保局提醒广大参保群众,目前重庆暂未与湖北恩施州建立医保联网结算协议关系,就医群众如果在恩施等地住院就医,仍需要先行垫付后报销,为减轻垫付压力,建议大家不妨到全市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三问就诊医院是否能提供医疗行业正规发票,看发票票面是否有“财政部监制”或“xx地税监制”等字样。
据悉,目前部分地区的民营、专科医院由于实行的是企业化管理,而非传统意义上的公立性医院,其使用的发票可能是当地地方税务部门出具的增值税发票,这不影响医疗保险费用的报销,但参保群众一定要确保发票为财政或者地税部门监制的正规发票。同时,由于市外住院的特殊情况,县社保局提醒广大群众:务必在入院前做到上述“三问三看”,确保你发生的医疗费用能够予以报销;出院前务必要将你入院的地区、医院、入院的患者姓名等内容电话告知县社保局,以便他们及时为你备案,不降低你的报销比例(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