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共济使用的资金仅限医保个人账户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部分
红网湘潭站10月26日讯(湘潭晚报记者 谭蓉)10月24日,从市医保局传来惠民好消息,湘潭市医保个人账户可申请医疗共济,用来支付家庭成员患重病自负费用过高的部分。
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是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
为进一步发挥医保基金的共济效用,用活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保障参保人员合理医疗需求,根据《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湘潭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的通知》(潭政发〔2013〕24号)要求,个人医疗账户可由本人申请支付家庭成员中患大病自负费用过高的部分。
按照政策规定,参加了湘潭市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足额缴纳了医疗保险费的人员,若身患重大疾病,单次住院个人现金自付费用高于全市上年度月社平工资1.5倍以上的部分(2014年暂定为5000元),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 公婆、岳父母 、子女)可以按规定使用本人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进行支付。
需要说明的是,医疗共济的申请人应是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且申请共济使用的资金仅限医保个人账户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部分。
申办流程
根据就医地点不同可到医院或医保局申请
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申请人(参保人员直系亲属)至患者就诊医院医保办领取并填写《湘潭市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医疗共济申请表》(一式三份)。在市外就诊的,待结算完毕后,申请人到市医保局领取并填写《湘潭市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医疗共济申请表》。
办理手续时,申请人将《湘潭市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医疗共济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保卡(医保卡)、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等资料提交就诊医院医保办审核(市外就诊的提交至市医保局)。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携带委托书和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审核通过后,审核部门、结算处、申请人各留存一份。结算处根据申请表支付申请人个人账户冲抵家庭成员的自负部分。
严格管控
套现等行为将被追究责任
为了避免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以上规定。若发现参保人员或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有套现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定点医疗机构负责追还。对相关人员通报其所在单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闻深一点
医保余额的多种用途
有的人觉得医保卡里的钱不够用,而有的人又觉得医保卡里的钱用不完。当医保卡余额出现剩余的时候,该怎么办呢?
为了避免出现这种现象,各省市都出台了一些规定,如深圳实施家庭账户共享、潍坊医保卡余额可用于子女看病等,这些方法使得医保卡余额得到有效利用。
深圳:“家庭账户”共享
深圳从2008年开始就在全国率先推出医保“家庭账户”的尝试,一人参保,全家共享。“家庭账户”在使用时,可以先以就医者自己的名义自费挂号,看病刷卡则是刷符合条件的其家庭成员的医保卡。另外,个人账户余额超过一定的额度,还可以用于支付其家庭其他成员的基本医疗、健康体检、预防接种等费用。
潍坊:可用于子女看病
在潍坊市,个人账户余额积累达到一定额度时,其超过部分可用于支付健康体检、预防接种费用和其已参加少年儿童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保险的子女的门诊医疗费用。
苏州:健身能打折刷卡
苏州从2012年1月1日起试行拓展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开启医保健身一卡通功能。在个人账户结余较宽裕的前提下,市民可以使用一部分医保往年账户资金参与到健身活动中。一些场馆还可以享受打折优惠,可参与的项目包括健身、羽毛球、游泳、足球、高尔夫、乒乓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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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政策进社区
10月24日一大早,岳塘区建设路街道霞光社区87岁的崔利君老人拿出了医保局送来的《医保与健康》手册,和家人一起分享如何理性就医。
崔利君手里的《医保与健康》手册是市医保局为了让群众更加熟悉医保政策,尽可能地发挥医保促进健康的作用,专门印发并赠送给市民的。
随着医疗保险覆盖面的扩大,湘潭市城镇职工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合计参保已达90余万人。为进一步提高市民对医保政策的了解,引导市民树立健康生活、理性就医的理念,市医保局做了大量工作。
前不久,市医保局还联合岳塘区医保局为建设路街道居民送上了一场丰富的医保政策与健康保健知识讲座。这也是“医保与健康”专题宣传进街道、社区活动的第一站。
在接下的两个月里,医保政策进社区宣讲活动将在全市所有街道(社区)进行。市医保局工作人员将通过案例分析,讲解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待遇享受政策与具体经办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