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公费医疗 公务员进医保大势所趋昨日下午,南京市委、市政府宣布从明年起南京将取消公费医疗制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全部进医保,和企业职工统一参保缴费和待遇标准,同样持市民卡就医买药。但对在宁的部署机构、省级机关以及省级管理的事业单位,由于权限归属,本次改革并未涉及。
据扬子晚报报道,南京市公费医疗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为,从2013年1月起在全市取消公费医疗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全部参加职工医保,实现全市机关事业人员和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一制度政策、统一参保缴费、统一缴费比例、统一待遇标准、统一经办流程、统一医疗服务。
目前南京市人社部门正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相关部门紧密配合,抓紧建立单位和人员数据库,制作发放市民卡,开发系统软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南京市人社局副局长陈建宁表示,简单而言,以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参保和企业职工参保同一缴费标准。
另据南京市人社局副局长陈建宁介绍,此前南京市的老五县(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高淳县、溧水县)已经取消了公费医疗,这次改革涉及的是南京市市属机关和事业单位以及江南八区的机关和事业单位,估计总人数在20万左右。
而根据改革方案,参保人员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划入本人个人账户,统筹基金分别按在职职工本人(以年龄为区分)缴费基数或退休人员本人上月退休费(养老金)的一定比例,按月划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
此外,患有门诊慢性病、门诊特定项目、门诊精神病的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病种准入手续。长驻外地的人员,需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长期驻外人员登记手续,在本人选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回参保地按政策规定报销。
值得注意的是,在宁的部署机构、省级机关以及省级管理的事业单位,由于权限归属,本次改革并未涉及。具体而言,副厅级以上(含退休)的级别,一般会有一张身份识别卡,凭此可到医院直接进行治疗,免去排队等程序和手续,治疗空间、医疗设备和医护人员相对独立,时间上也无太多限制。
另有知情人士透露,江苏省直机关层面纳入职工医疗体系的准备工作已在进行,目前的争议在于参保退休后“男不满25年、女不满20年”的人员的“应当按规定一次性补足所差年份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到底由谁承担。
据了解,长期以来,公务员不用缴纳费用,独立于医保体系之外,却可以享受到高于全民平均水平的医疗服务。而中国机关事业职工到目前为止已有6000多万人,如此庞大的基数,每年浪费的医疗支出可想而知。
为此,自1998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首次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来,截至到2011年底,全国31个省区市中,已有24个省市取消了公费医疗制度,全部参加职工医保。
北京市自2012年1月1日,市直机关及区县40多万享受公费医疗的人员全部纳入了职工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