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卫生厅的大力支持下,天水市卫生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市卫生局先后荣获“全国卫生应急先进集体”“全国初级卫生保健先进集体”“微笑列车唇腭裂修复甘肃示范慈善项目先进集体”“全省重点卫生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全省卫生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全省卫生系统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卫生项目建设成绩斐然。近年来,全市累计实施各类卫生建设项目254个,建设总面积69.76万平方米,总投资13.45亿元。先后实施了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全国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市第三人民医院综合业务楼、市第四人民医院医技综合楼、市第五人民医院门诊楼、市中医院住院楼、市卫生学校整体搬迁等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完工并投入使用。全市基层医疗卫生体系项目建设县级医院11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0所、标准化村卫生室542个。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全市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2013年人均筹资标准达340元,实现了新农合政策市级统筹。大力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将23种农村重特大疾病纳入新农合医疗保障范围,开展了50个病种单病种付费,新农合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大力推广公立医院“315”改革模式,全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5县医院取消药品加成,2940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网上集中采购,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销售。
中医药事业加快发展。深入开展中医药工作先进和示范县(区)创建活动。天水伏羲庙被确定为全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单位。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老年病科、天水市中医医院糖尿病科荣获“全国中医医院优质护理服务先进病房”称号。市中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3个科室列为国家重点专科。全市评选省级名中医9名、省级基层名中医10名、省级乡村名中医35名、市级名中医33名、市级乡村名中医24名。各级综合医院设立中医科、中药房,中医床位比例不低于总床位数的5%。新农合中医药费用补偿比例提高20%,中医机构起付线降低30%,并将针灸、推拿等中医诊疗项目和中医药服务列入全额补偿范围。认真开展中医治未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公共卫生全面加强。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补助标准达到30元,均等化服务全面开展。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稳定在95%以上,持续和巩固无脊灰状态,实现消除麻疹行动目标。城乡居民建立电子健康档案304万人,规范开展65岁以上老人高血压、糖尿病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登记随访管理和健康检查。全市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8.51%,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听力筛查率分别达到94.64%、95.19%。组织完成29.63万名0—7岁儿童听力筛查工程。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各类卫生监督场所覆盖率达100%。
医疗服务质量稳步提升。以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为载体,全面推行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八个排队”“四个排队”制度。全市创建国家重点学科3个、省级9个、市级20个。在全市公立医院探索推行“先看病、后付费”就诊模式。加强临床用血安全监管,医疗机构临床用血100%来自于无偿献血。率先在全省成立了患者权益维护协会,先后接待患者来访、咨询465人次,调解成功率80%,调解协议履行率100%。
爱国卫生成效显著。围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深入开展“整治城乡环境、推进三城联创、建设美丽天水”、市容百日集中整治等活动。武山县等4县通过市级卫生县城验收和命名,清水县被省爱卫会命名为“省级卫生县城”,天水市连续六次荣获“省级卫生城市”称号。组建市级健康教育专家团,举办各类健康讲座220余场次。12家医疗卫生单位创建为省级、市级无烟医疗卫生机构,48家县级医疗机构和135家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均达到无烟标准。
天水市卫生事业发展中的经验可以作为样板,可以再全省范围内复制该模式,并进行优化,力争尽快完成全省的医疗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