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能不能看得起病,不仅要看医院收费多少,还得看政府能给老百姓多大的保障。为了推进西山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西山区决定,提升医疗保障待遇。此次提高城乡居民和新农合筹资的标准为:成年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44元,18岁以下未成年人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12元,新农合的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30元。
西山区政府表示,由于医药费昂贵,许多百姓小病“挺”大病“扛”,“看病难”“看病贵”既影响人们健康,也阻碍社会经济的发展。为此,西山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卫生体制改革在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同时,也不断推进着卫生服务均等化。
此外,西山区2011年将巩固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作为主要任务,解决各类关闭企业退休人员及困难企业人员职工参保问题,积极推进非公有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医保,确保参保率提高到90%以上。同时,进一步巩固新农合覆盖面,将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