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四川绵阳人民医院医生兰越峰因不愿配合医院创收,出具自己不认可的检查报告,两年多来,每天上班只能在走廊里无所事事,成了一名“走廊医生”。兰越峰说,医院一开会就是谈指标完成的情况,以指标论英雄。
这种完全违背医德底线的事情,竟发生在一家公立医院,不能不说是中国医疗界的耻辱。然而,如此荒谬的事情并非孤例。此前媒体就报道了“为民医生”胡为民,因为不愿意加入开单提成的行列,便被其所在的医院孤立起来。
早在2009年,卫生部就曾发出通报,强调严禁公立医院向科室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科室经济收入直接挂钩。现在看来,医院给科室下达经济指标,目前仍是个潜规则,由此造成的过度医疗问题依然存在。
出现这种尴尬的原因有两个方面,首先是我们的医疗机构在市场化的背景下,被推入了逐利的漩涡中。虽然大多数的公立医疗机构被冠以非营利医院,但是国家对这些医院的补贴非常有限,不少医院按照人员编制,仅能获得30%至40%工资份额,而此工资份额还停留在很久以前的水平。例如,北京不少医院,获得的财政支持是每人年均1万元的工资额度,平均每月不足千元。在此情形下,医院不逐利便无以为继。
其次,医院的许多医疗服务都不能获得正常的市场回报,而必须将医疗服务的价值绑架在药品、检查和医疗支出上,这样的价格体系,根本无法反映医疗技术的价值,由此产生的薪酬制度也无法激励医务人员凭借医疗技术获取正当的利益。并且经常出现恰恰相反的结果,越是付出了医疗服务,越是保证了医疗质量,却越得不到经济回报。相反,那些并不体现医疗水平的药品和检查,甚至是不恰当的治疗,却常常能让医院和医生获得不错的回报。这样的现实必然会导致一种不健康的价值取向,让劣币淘汰良币。
2011年,由卫生部主持制定的《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中,明确规定医院的绩效工资管理制度要明确规定个人收入不与业务收入直接挂钩。但这样的规定因为没有纳入评审的“核心条款”,因此,本身约束力有限,加之在政策上缺乏对于医院的经济扶持,也一直无法对于医院管理以经济指标为重要考核指标的方法采取真正意义上的杜绝。
过度医疗的性质就如“走廊医生”痛批的那样,和小偷偷人东西无异。是以不正当的手段获得他人的利益,因此,有关部门必须予以足够的重视。
作为卫生部门,不妨拿出一笔钱作为医疗质量的奖励基金,对那些人均看病花费低,病人用药少的医生进行优厚的奖励。当然,除了针对医生外,卫生部也应加大对医院的财力补贴,制定合理的、标准化的医疗服务价格,使得医生的医疗服务水平都够很好的体现出来。这样,医院里的那些医术高超、品质又比较高尚的医生,才能得到社会真正的关注,才能为社会更好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