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自治区将加快健全全面医保体系,继续巩固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职工、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医疗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合)率稳定在95%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90元。适当提高门诊医疗的保障待遇和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
自治区将加强基本药物临床应用和处方集的培训,在2013年覆盖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善基本药物储备制度,继续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同时鼓励非政府办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实施基层中医民族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8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6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民族医药服务。加大乡村医生补偿政策落实力度,原则上将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
2013年,自治区将继续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以提升县级公立医院重大疾病医疗救治能力为重点,完善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力争多数重大疾病能够在县级医院诊治。拓展深化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深化体制机制综合改革。推行预约诊疗,探索便民可行的诊疗付费举措。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自治区医改领导小组组长黄卫参加会议。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还存在不少问题,如保障对象界定模糊、参保的可持续性弱、缺乏衔接措施、政策宣传不够等。针对这些问题,需实施以下对策:明确界定保障对象、改自愿参保为强制参保、提高并优化政府补助标准、建立健全三项医保制度的衔接与整合、加大宣传的力度、广度和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