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常住居民明年均可享受医保 深圳医疗体制改革终于在市民的期盼中拉开帷幕,对于直接惠及到市民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评议。那么,我市出台的医改方案,将给市民生活带来怎样的变化和实惠?
亮点1
实行全民医保
2011年基本医疗保险
全部实现门诊统筹
方案亮点:我市将加快建设医疗保障体系,扩大全民医疗保障覆盖面。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的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覆盖全市常住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逐步缩小各类参保群体的医疗保障水平差距,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和医疗保险偿付标准,减轻居民大病费用负担。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探索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就地就医、就地结算办法。做好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内各类制度的衔接。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解决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问题。
实施时间表:在完善全民医保体系上,2009年,除原有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人群(指在职人员、灵活就业和非从业居民、幼儿园学童和在校大学生)外,将持有《深圳市居住证》并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常住人员纳入医疗保险范围。到2011年,基本医疗保险覆盖本市常住居民。
在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上,2010年,市区两级财政对居民参加医保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以上,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具体缴费标准另行制定。到2010年,对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住院费用,综合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达到90%;农民工和少儿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达到75%以上。到2011年,基本医疗保险全部实现门诊统筹。
在规范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上,合理控制医保统筹基金的结余,到2011年,基金当期结余降到10%以内,在保证基金稳定运作的前提下把历年结余控制在适当水平。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风险调剂金制度。基金收支情况要每年向社会公布。
市民心声:老王夫妇在深圳一大型社区做清洁工已经快8年了,他们对全民医保早就耳闻,“这当然是大好事了,虽然我们没有深圳户口,但在这儿生活得一直很好,如果还能享受深圳的福利,心里当然更舒服了,平时干活心里也有底儿了,就像买了保险一样!”
部门答题: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会上表示,目前我市已建立起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等多个层次,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农民工医疗保险、少年儿童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保险等多种形式的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实现了“医疗保险全覆盖”和“人人享有医疗保障”的目标。截至2009年11月底,我市医保参保人数916.23万人,提前两年多实现了国家提出的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率2011年达90%以上的目标。下一步还将推出四项改革措施:一是继续提高医疗保险待遇;二是通过价格杠杆积极引导小病进社区,进一步扩大参保人在社区医疗服务时的优惠范围,所有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均可由统筹基金支付30%,退休人员支付50%;三是进一步提高对医院的支付水平;四是将优质民营医院纳入我市社保定点范围,计划在今年内将优质民营医院纳入社保定点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