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北京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2014年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平均680元调整为1000元,增加了320元。
为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确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平稳,此次增加的320元筹资由市、区财政按照1:1的比例共同承担,即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540元调整为860元,个人缴费仍维持每人每年140元不变。
截至2013年底,全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达13.33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