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6月24日电 (王宇鹏)在老龄化程度加重、流动人口增多的当下,社会上出现了这样一个群体:他们年岁已高,希望能与在外工作的子女团聚,便背井离乡,到异地定居。然而,看病报销却无法“随行”,每年逼迫“两头跑”,就像候鸟一样迁徙。虽然腿脚不便,上下车困难,但又不能不办,这成为许多老人的窝心事。
人能“安置”医保却“漫游”
今年79岁的杨振全,2002年与老伴从老家河北邢台市来到北京,投奔在京工作的子女。虽然随子女落了户,也享受到了逛公园、坐公交车免费的“市民待遇”,但是在看病就医这一养老的头等大事上,却遇到了阻碍。虽然在北京安置下来,杨振全的医保关系却还留在参保地邢台,不能随着他的迁徙而转移接续。
几年前,杨振全夫妇填写了一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登记表,获得了北京看病,邢台报销的权限,也从此过上了两地奔波的日子。
使用异地医保只能去有限的定点医疗机构看病,杨振全在登记表里写上了离家最近的北京朝阳医院。此后,每次去北京朝阳医院看病住院,都要持院方开具的住院证明交由原工作单位,向邢台医保中心进行备案。出院时,要把病例诊断证明、处方底方、费用详单、出院小结等数十张的票据明细一并整理好,送到邢台医保部门进行审核,“少一张都不能报销。”经过数月的审核周期,收到通知后再去邢台领取报销费用。
这个过程里,杨振全需要在北京和邢台之间往返三趟,他和老伴都经不起这样的舟车劳顿,于是全程都由子女代劳。“儿子今年47岁了,女儿49岁,他们身体也不好。”杨振全流露出隐忧。
异地就医报销的辗转,让一些患者干脆放弃了报销。
今年67岁的李波是黑龙江盘锦人,来京的这些年,从没使用过异地医保。“几千块钱的小病就自己掏腰包了,要不报销的钱还不够路费。老家的房子也卖了,回去没地方住,住旅馆的话又是一笔开支。”
然而对很多患者来说,不要说是自费看病,就是事先垫付,也是一个沉重的负担。今年68岁的张有诚说,老伴在2012年因为脑出血住院,9万元的治疗费全部由自己垫付。当时他的退休金是每月1900元,老伴的是每月1700元。
采访中,这些异地安置的老人不约而同地表示,希望全国医保能统一管理,不用两地奔波,不用垫付费用。实现医保信息联网、费用即时结算成为他们共同的心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