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办法:养老保险全国转移接续新方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给出的最新方案是,解决问题将制定两个办法:
分别是《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和《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这两个办法已拟定出来,正广泛征求意见。
胡晓义说,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办法难度较大,其难点在于农民工的归宿不确定,有些要回到农村,有些要回城市和小城镇。此前,曾设想农民工按城市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执行。该设想本意好,希望所有人能够公平享受养老保险,但实践中难以执行。因为农民工流动性大,而且多数从事相对低端的工作,收入总体偏低,进入较高缴费门槛比较困难。
胡晓义介绍说:因此,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的总体考虑是把农民工的养老保险权益集中体现在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积累上。个人账户可以随本人流动而流转,就是把他所有的权益都累积起来,然后计算支付。将来如果他回到农村,就在农村的养老保障体系里计算支付,如果留在城市,就根据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计算办法折算支付。
胡晓义还说,我们的制度应当适应农民工流动性较大的现实。把农民工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分开制定的思路并非理想化的设计,而是一种适应现状的办法。
胡晓义强调,实现全国转移,省级统筹是一个前提。因为如果每个县都要有一个方案来操控,将会非常复杂。省级范围内的转移由省里处理,跨省的转移才由国家制定合适的办法。
据胡晓义介绍,总体思路是把农民工所有养老保险权益集中体现在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积累上,个人账户可伴随农民工本人的流动而流转。将来农民工在哪儿养老,账户所有权益将可累计在那个地方进行支付。如回到农村,将按照农村养老保障体系支付;如在城镇,将依据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险办法进行折算支付。
背景:急需解决的问题有三个
现在,劳动法专家们担心的突出难点还是如果只统筹转移个人缴费部分,不转移企业缴费部分,问题还是无法解决,必须“一刀切”,统统转移,不再给某些地方政府留任何“利益”口子。业内人士分析说,现在,急需解决的问题有三个:
首先,我国从东到西依照经济发展程度划分为三大板块,也就是发达的东部地区、欠发达的西部地区,介于两者之间的中部地区。
这三大板块的政府财政收入、居民人均收入差别极大,导致各地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支付标准等千差万别。如果一个人在东部务工时缴费多,回西部家乡养老时领取养老金比较少,就会出现新问题。只有打破现有的条条框框,按实际缴费总额制定全国统一支付标准,才能让缴费人不吃亏。
其次,以前缴费因不能转移,而支取了个人缴费部分,形成退保的外来务工人员,要不要划分个人责任和政府责任。也就是说,全国统筹后是续保还是重新入保。第三,农民工如果回到农村,很多地方根本还没有建立起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可以转移养老保险了也没有地方社保机构接收,还是“望梅止渴”,没解决根本问题。
人力社保部的前身早就有设想
名称几经变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前几年就开始“放风”,要解决这个人所共知的老大难问题,历任部长也都有所表示。
当时,提到的几个方案有:
不同工作地缴费,转存到中央账户,自愿选择退休居住地发放;农民工的养老保险缴费(包括企业缴费和个人缴费)都存放到在其户口所在地养老保险机构设立的个人账户中,退休后回家乡领取养老保险金。
针对不少农民工年龄偏大,难以被现在的社保模式接受,也就是缴费年限不足问题,考虑在发达地区由地方政府补贴,欠发达地区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补贴,这就延续了中央历来民生政策的一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