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差距大:职工为居民12.7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公布了《2013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快报数据》,统计显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接近5亿,已经超过了参保人数3亿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过,两者基金收支情况差异巨大,前者的基金收支还不及后者十分之一。
快报显示,2013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期末参保人数为32212万人,基金收入22483.6亿元,基金支出18416.7亿元。同一时期,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期末参保人数49750万人,基金收入2154.0亿元,基金支出1453.7亿元。初步计算可发现,前者的基金支出额是后者的12.7倍,基金收入是后者的10.4倍。
“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比,居民养老保险无论是绝对值还是相对值都是偏低的。”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研究员高庆波表示,从缴费水平来看,2012年居民养老保险人均缴费水平只有169元,这与2012年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均缴费0.72万元相比,缴费水平只是后者的零头。
缴费低下直接影响到了制度的待遇水平。根据国务院年初发布的《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目前个人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至2000元12个档次。按当前的待遇计发水平进行测算:如果居民选择按每年100元最低档次缴费,政府补贴按照30元计算,假定利率按照3.5%计算,缴费年满15年后,个人账户养老金总金额为2508元,达到领取待遇年龄后,参保人能够领取养老金中的个人账户养老金部分为2508/139=18元,加上55元的基础养老金,参保人每月能够领取的养老金总额为73元。同理推算,若按每年500元档次缴费,每月能够领取的养老金总额也仅有129元。
事实上,根据人社部的统计,201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则只有81元。“目前养老金水平,无法负担起老年经济保障的重任,而这样的缴费水平,对于赤贫人群来说,也是一种负担。”高庆波说,从居民养老保险的资金来源来看,基金支付基本上是财政的转移支付,“显然,这一制度不是保险制度,它主要是一种福利制度,尽管它也叫做养老保险。”
“从通货膨胀速度和物价水平等情况来看,100多元钱不能从根本上保障参保人的基本养老需求。若按照存款利率长期计息,更加无法保证个人账户资金的保值增值,参保人从自己的个人账户中得到的养老金也是屈指可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倪志浩认为,破解这一难题,关键在于建立健全居民养老金待遇调整机制。与居民养老保险近年来缴费和待遇水平的变动相比,职工养老保险10年来一直以10%比例增加。截至本周,今年我国已有25个省区市已完成了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工作,北京每月平均养老金水平达到3050元排在首位。而这已是从2005年以来至今连续10年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了,企业退休人员的月平均养老金从2005年的714元,提高到2014年的2000元左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李忠表示,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上调标准是综合考虑了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物价上涨、养老保险基金和财政承受能力,以及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来确定的,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坚持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实现养老金水平的稳步提高。对于居民养老金标准调整,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博士后王美桃认为,从公共财政补贴的公平性来看,制度人群间平均保障的公平性不足,居民养老保险补贴标准还有待提高。
倪志浩认为,当前对居民养老金待遇水平影响较大的是基础养老金部分,应将基础养老金给付与参保人人均纯收入挂钩,通过建立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动态投入机制,使基础养老金随着经济发展、收入的提高而提高,“通过此举,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克服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又能让制度成为长效稳定的保障机制,让参保人能够真正老有所养、老有所依。”他说。而对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待遇水平的提高,《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也做出了安排:要求建立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正常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