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西安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了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起草的《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即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有诸多亮点,比如城乡户籍养老金政策、经办、缴费、待遇都一样;政府补贴由原来最高80元涨到200元;今年1月1日后死亡的参保人员,可领取800元丧葬费;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储存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城乡居民养老和城镇职工养老相互转移“通道”打开。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哪些人可以参保?
新《办法》规定,只要拥有西安市城乡居民户籍,年满16周岁,不是在校学生,不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属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都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此次规定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130元,消除了旧政策中农村居民每人每月80元和城镇居民每人每月120元的待遇差异。西安市人社局农村社会保险处处长乔秦生说:“这完全打破了原来的城乡户籍差别,实现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经办、缴费和待遇‘四统一’。”
缴费分12档多缴可多得
记者看到,缴费标准目前分为12个档次,分别是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参保人可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依据上级要求和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标准。
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还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可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此外还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集范围。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补助、资助金额不超过当地设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个人缴费政府补贴
参保人员缴费,省、市、区县政府都会提供补贴,多缴多补。年缴费档次200元(含)以下的,补贴30元;对选择年缴费档次300元的,补贴40元;对选择年缴费档次400元的,补贴45元;对选择年缴费档次500元的,补贴60元;对选择年缴费档次600元(补贴65元)至900元(含)的,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补贴增加5元;对选择年缴费档次1000元的,补贴100元;对选择年缴费档次1500元的,补贴150元;对选择年缴费档次2000元的,补贴200元。
乔处长说:“在旧政策中,群众个人缴费的政府补贴标准为30元至80元不等,在新《办法》中,这个标准提高到30至200元不等,通过政策吸引群众多缴多得。”
残疾人参保财政代缴费
重度残疾人,由省财政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中度残疾人,由市财政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的50%;
轻度残疾人和其他困难群体参保缴费是否实行补贴,由区县政府确定,所需资金由区县承担。
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的缴费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国家相关规定计息。新的缴费补贴标准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年满60周岁不用缴费
记者了解到,在当地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当年年满60周岁的,不用缴费。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含补缴)不少于15年。
缴费超过15年多缴1年每月多领5元
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达到缴费年限,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3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月领取标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139。缴费(不含补缴)满15年人员,每增加1年缴费(不含补缴),待其年满60周岁时,在当年基础养老金标准基础上提高5元。
乔处长粗略地算了一笔账,假如参保人在60岁之前缴费45年,减去15年的基础年限,剩余30年,每年提高5元,30年提高150元,其待遇就是130元基础养老金+150元提高部分+个人账户部分。
2000元档次缴够15年每月多领215元
记者算了笔账,假若参保人以最高档次2000元每年的标准缴费,缴够15年是30000元,减去3000元政府补贴,他便可每个月在130元的基础上,多领取30000元÷139=215.8元。
丧葬补助费每人800元
从2014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其直系亲属要在3个月内办理销户手续,在其销户手续办理完成后,会向其支付800元作为丧葬补助费。
养老关系相互转移“通道”打开
此次《办法》的又一大亮点是,养老关系相互转移“通道”打开。也就是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此外,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在达到待遇领取年龄时,可在两个险种之间转移续接。
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继续在原户籍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已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待遇的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其被征地养老保障待遇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叠加享受。计划生育家庭成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到龄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持政策同时享受。享受工龄补助的相关特殊群体人员应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后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加工龄补助待遇。
个人账户不可提前支取可继承
《办法》中记者看到,个人账户储存额只能用于支付本人养老金,不得提前支取或挪作他用。参保人年满60周岁时,未达到符合待遇领取条件且不愿补缴的,其个人账户中除政府补贴外的余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储存额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乔处长解释说:“政府补贴部分有两种情况是不能给的,一个是更换国籍的,二是缴费不够15年的。”
西安基础养老金西部排名前列
采访中,乔秦生处长告诉记者,西安市目前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是每人每月130元,是全省最高的,也高出全国平均数的80多元,同时在西部地区,也绝对排名靠前。
记者了解到,截至今年10月底,西安市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为250.79万人,其中居民19.31万人,农民231.48万人。参保比例达到99%,而60岁以上领取养老金的比例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