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珠海市农民和被征地农民参保率达100%,待遇水平居全省第一、全国前列。
在27日结束的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农民养老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目前珠海市农民和被征地农民参保率达100%,待遇水平居全省第一、全国前列。国家人社部部长尹蔚民认为,珠海农民养老保险“为全国探索了路子、积累了经验、树立了样板”。
珠海市作为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行先试地区,自2006年1月就率先出台实施《珠海市农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过渡办法》,积极探索出一条符合我市农村实际情况的社会养老保险全新路径。2014年10月,在实施新农保的基础上,出台了《珠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记者了解到,我市农民和被征地农民基础养老金从最初2006年的每人每月100元逐步提高至150元、165元、330元和350元,是国家标准的5倍、省标准的3.7倍。同时,我市建立了风险准备金制度。由政府从土地收益或其他收入来源中筹集资金,建立风险准备金,体现由政府承担托底责任,让农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
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认为,虽然我市农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待遇水平已处于全省、全国前列,但与农民的期望相比仍有差距。在政策层面上,虽已确立与经济发展、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消费价格变动相关联的待遇正常调整机制,但目前尚未实施。要尽快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使养老保险待遇调整频率和幅度有据可循,与相关挂钩指标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