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研究员:事业单位人员缴纳养老保险不差钱事业单位人员养老制度改革提上日程,并成为社会热点话题,众说纷纭,尤其在机关事业单位甚至引发一定程度的不安情绪。笔者认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制度改革时机已经成熟,参加养老缴费行得通。
资金不是问题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像企业员工一样缴纳养老保险,首先遇到的一个问题就是:钱从哪里来?钱不是问题。关于“个人缴费”,有两个选择方案。
第一个方案:在现有工资水平的基础上,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像企业工人一样按照工资的8%缴费。当然,这样做有可能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间引起一定的思想波动。总体判断,有关部门出台这样的政策的可能性很小。
第二个方案:涨一块工资,缴一块保费。例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普遍涨工资8%,同时开始按照8%的标准缴纳养老保险。这样安排,对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来讲,等于是工资一分钱没涨,但是缴费也一分钱没掏,对于国家来讲,等于是把一笔钱从财政部的口袋里掏出来,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手中过了一下,然后又转到了“养老保险资金全国统筹账户”即人社部手里。国家总体财政实际上也是一分钱没掏,只不过是发生了转移支付。
应当指出的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企业人员缴费的资金性质不同。这是很关键的一个区别。企业人员工资、养老缴费的来源是企业资金,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养老缴费的来源是国家财政资金。也就是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缴不缴费,都是国家财政兜底。
现在争论比较大的另一个问题是“单位缴费”。机关和事业单位如果也像企业一样按照工资总额的20%缴纳,这将是一笔天文数字的巨款,其规模要比“个人工资总额的8%”大得多。谁出这个钱?这笔钱的数量太大了,财政很难拿出来。怎么办?
笔者认为,这笔钱干脆财政就不出了,也就是说,不再设立什么“单位账户”或者“个人账户”了。其实,企业的“个人账户”或者“单位账户”早就名存实亡,早就在“空转”了。但没有影响企业退休个人养老金的发放,也没有出现什么“养老金缺口”,机关事业单位不设这个“账户”,同样不会影响什么。
有学者忧虑机关事业单位“账户空转”,提出需要“补交资金”,就是要“做实账户”,并计算出为此需要补交资金几万个亿。这实在没有必要。别说财政拿不出这笔钱,就是拿得出,放在所谓的“账户”里,也是百分之百被挪用。
上述分析表明,改革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制度,从实质上讲,并不需要国家财政总体真正增加支出,不需要真正“动钱”,只不过是需要重新划分财政部和人社部两个部门之间的资金分配和发放途径。改革前,财政部门能够保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金的资金来源,改革后,财政部门也应该能够保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资金来源。
有的事业单位现在试点“新人新办法”作为过渡,即新进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实行养老缴费,原有的“老人”不缴。其实这样做没有必要,会在单位内部人为制造“二等公民”,引发新的矛盾,而且大约需要几十年时间才能完成过渡。将来“新人”数量多了,财政负担得起吗?这些都是问题。所谓“新人新办法”实际是维护现有的事业单位养老体制不变,把事业单位养老改革推向了遥远的未来。
应该澄清的是,我们现在说的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和企业并轨”,而不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标准和企业并轨”。这是一个误解,也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