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关于201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正式公布了整改“成绩单”。
规范“三公”经费管理清退借用其他单位车辆
审计问题:省直部门会议费和“三公”经费支出中存在的“部分单位未严格执行会议和车辆维修定点制度、借用其他单位车辆、会议费支出手续不完备”的问题。
整改结果: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联合印发通知,规范“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项规定,进一步完善支出报销手续和审批程序,落实会议、公务用车维修等定点制度,清退借用其他单位车辆。
企业骗取财政补助金已收回7343.22万元
审计问题: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把关不严,58家企业采取提供虚假银行贷款证明等手段骗取财政补助资金。
整改结果:相关部门和市、县组织对涉及的58家企业申请财政补助资金情况进行核实,已收回28家企业财政补助资金7343.22万元,给予13人撤职、严重警告等党政纪处分,以诈骗罪、玩忽职守罪判处7人有期徒刑,其余资金和事项正在继续追缴和处理中。
违规享受住房保障1245户资格被取消
审计问题: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存在的“不符合条件享受住房保障待遇、违规使用保障性住房、招投标程序执行不严格”。
整改结果:16个省辖市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和审计处理意见,取消不符合条件保障对象资格1245户,追回违规领取补贴78.39万元,收回或清理违规分配时用的保障性住房235套。审计移送的违法违纪案件线索,相关部门正在依法查处。
套取危房改造资金2人获刑36人受处
审计问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套取补助资金、向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补助资金、扩大资金使用范围”。
整改结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省财政厅作出专门部署,召开了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以及问题涉及的12个县的分管领导参加的会议,对问题涉及的县主管副县长进行了集体约谈,并组织4个检查组,开展了专项督查。目前,被套取和违规发放的补助资金已全部收回,并用于符合条件的对象。有关部门对移送事项查处后,以贪污罪分别判处2人有期徒刑两年,给予36人开除党籍等党纪政纪处分。
专项治理“吃空饷”全额追回重复领取工资
审计问题:关于财政性工资及养老金发放中存在的“同一人员在不同单位领取双份工资;个人虚假参保、社保机构审核不严,造成个人套取养老保险金”。
整改结果:省“吃空饷”专项治理办公室对有关市、县重复领取双份工资的问题进行督导检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督促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核实重复领取养老保险的人数、金额。
截至目前,10个省辖市已全额追回重复领取的财政性工资567.1万元;重新核实后,套取养老保险金涉及16679人、2964.33万元,已追回11573人、2079.13万元。
套取福利彩票公益金已追回资金90万元
审计问题:福利彩票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违规支付省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福利彩票代销费、套取福利彩票公益金”等问题。
整改结果:省民政厅督促有关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其中,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停止支付省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福利彩票代销费;福彩公益金闲置5867.85万元,已安排使用3651.87万元,2014年年底前将剩余资金落实到位;套取福利彩票公益金,有关单位已经追回资金90万元,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严管高速路项目建设调减7923万元工程款
审计问题:高速公路项目建设中存在的“挤占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不到位增加投资”等问题。
结果:整改单位认真,建设单位将占据2亿650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已收回2亿500万元;项目7923万元,计划已减少;已恢复自由占用车辆51,其余7个是按照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