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何宪,国家公务员局党组书记兼副局长杨士秋都表示公务员工资应该上涨,目前正处于调研阶段。此番表态说明公务员涨工资大方向尘埃落定。
两位官员同时也表示,涨薪的重点是向基层公务员倾斜,对此也有声音认为,市县的基层公务员的工资还是比当地工薪收入高,在这种状况下公务员涨薪不是时候。在此,笔者想讨论的是,公务员涨薪与养老金双轨制改革之间的前后顺序。
我们国家的公务员养老金与企业职工养老金制度完全不同。公务员实施退休金制度,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费,由政府财政负担,养老金待遇按本人退休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目前的政策是: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换句话说,就是公务员的退休金高度取决于其在职期间工资水平,即如果在职工资水平越高,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越高。2012年社科院《社会保障绿皮书》指出,公务员退休金一般高于4000元。
与此相反,企业职工必须缴纳养老保险费才能获得养老金,而且养老金待遇与其在职期间工资的关系不如公务员那么紧密。从绝对水平来看,目前大部分地区企业职工养老金待遇在2000元以下。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的研究也揭示了同样的事实:机关公务员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是企业的2.1倍。可见,在当前养老金双轨制下,如果公务员涨薪,其退休后养老金待遇还将进一步提高,与企业职工养老金的差距也将继续拉大。
事实上,公务员的工资与其退休金的待遇之间具有替代性,即可能公务员工资水平较低,但是退休后能获得比工薪阶层丰厚的养老金(事实上,公务员工资是不是低还有待讨论)。这也是诸多公务员觉得工资低,但是又不愿意离开公务员队伍的原因。
如果还没有实施养老金并轨的改革,就开始给公务员涨工资,就意味着公务员不仅工作期间待遇的提高,退休后养老金也更加丰厚。因此,没有实现养老金并轨的情况下,考虑增加公务员工资,其结果显然与缩小公务员与企业职工养老金待遇差距的政策取向不相符。
有一种声音认为,公务员当前的工资水平较低,不利于公务员队伍稳定。如果这个逻辑成立的话,那么可以推论,如果养老金双轨制不改革,而是给公务员涨工资,并增加其退休金水平,势必导致公务员和企业职工之间的养老金差距进一步扩大,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谐,也违背公平正义。
因此,公务员涨工资,必须养老金双轨制改革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