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市委[2007]43号)
《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市委[2007]42号)
《杭州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市政府令第219号)
《关于杭州市区出租车司机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杭劳社险[20008]360号)
二、参保资格审核对象
1、年满16周岁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
2、杭州市区户籍(不含萧山、余杭,下同)。
3、经杭州市区工商部门注册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4、杭州市区户籍以外的,且在杭州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已满10年的。
5、杭州市区户籍以外的,杭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未满10年,而参加杭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0年的人员。
6、杭州市区户籍以外的,杭州市区出租车司机。
7、经杭州市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网上创业人员。
三、审核凭证
1、市区户籍个体参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个体工商户业主,持本人身份证和杭州市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均可)原件。
3、在杭实际缴费满10年的非杭州市区户籍从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4、非杭户籍出租车司机,持本人身份证和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原件(正本)。
5、网上创业人员持《网上创业就业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保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首次以个体身份参保人员,如持有《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杭州市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需提供证书原件。
四、受理部门
各城区社险办、市社保局北大厅个体保险窗口。
五、受理时间
法定正常工作日。
六、办理结果
1、经审核符合参保条件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单,参保人持审核单到杭州银行办理缴费委托手续。
注:曾在本市缴纳过个体养老或医疗保险费的市区户籍参保人员,再次办理个体缴费,不需要进行参保资格审核,可直接到杭州银行签订个体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委托缴费协议即可。
七、注意事项
2009年7月1日起,市区个体劳动者参保资格审核可以就近前往街道劳动保障管理站办理。
八、收费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