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银集镇农技中心工作人员来电:我镇制定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应承担的比例不合理,按有关规定,个人应分别承担工资总额的4%和2%,而我们现在个人分别承担20.2%和5.5%。这样,我们每人每年要多负担3000多元。我们多次找镇领导,问题没有解决。
金湖县银集镇农技中心工作人员来电:我镇制定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应承担的比例不合理,按有关规定,个人应分别承担工资总额的4%和2%,而我们现在个人分别承担20.2%和5.5%。这样,我们每人每年要多负担3000多元。我们多次找镇领导,问题没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