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下称《决定》)正式发布,这就意味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真正步入了实质阶段。
从《决定》的内容和劳动保障部有关负责人的相关解读来看,这一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调整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另外一个重要的调整体现在基础养老金的计算方式上。在目前的养老制度下,凡养老金账户缴费满15年以上的,基础养老金按当地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的20%来计发。在《决定》中将“20%”这个一刀切的比例标准改为按实际缴费年限来计,缴费每满一年就发给1%,上不封顶。这就意味着多工作、多缴费,就能够多得养老金。
工作时间越长越有利
我们都知道,个人基本养老金主要是由两个部分组成:个人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养老保险制度新政的实施,对这两个账户分别产生了不同的影响。对于个人账户的缴纳比例由11%降至8%,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政策的影响,我们在第241期的《养老之忧》一文中已经进行了详细的介绍,这里就不再赘述了。
在目前实施的养老保险制度下,基础养老金是按照当地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0% 来计发的。例如2005年上海职工的基础养老金就是按照2004年的月平均工资2033元的20%来计算的,也就是406.6元。这种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个人来说,没有可以控制的余地。只要是缴纳养老金达到15年的年限标准,无论你工作20年,还是30年,所领取的基础养老金都是一样的。
在新政之下,缴费每满1年,基础养老金的计发比例就提高1%,工作时间越长,得到的养老金就越多。我们可以沿用《养老之忧》一文中刚刚开始工作的小李的那个例子。小李今年22岁,假如他一直工作到60岁,也就是2043年,一共缴费了 38年,那么他在2043年退休后所领取的基础养老金就是2042年上海市月平均工资的38%。和养老金政策调整之前相比,虽然个人养老账户上的资金少了,但是基础养老金部分的计发比例从20%提高到38%,小李每个月的获得的基础养老金增长了90%。以此计算,在退休之后他的养老金替代率也将由从 40.3%提高到58.3%。这样的替代比率水平还是能满足小李在退休的基本生活的。
女性晚退休才合算
但是,这种养老金的计算方式,在男性退休年龄晚于女性的环境下,显然是对女性退休之后的养老生活是不利的。
目前,我国规定的女性退休年龄为55周岁,男性退休年龄为60周岁。在养老保险政策调整之前,本刊曾做过计算(详见第124期),认为女性早点退休反而合算,一是因为大部分中等以下收入的女性在退休前后的收入差距不大,二是由于提早退休之后能够享受更加优惠的医保政策。
可是,新的养老金保险制度下,男女之间5年的退休年龄差距,就意味着女性退休之后每个月的基础养老金要比晚退休的男性减少5%。而且随着人们平均寿命的延长,人们领取养老金的时间将越来越长,5%的差距将维持二三十年。对于女性们来说,早退休显然会因为养老保险政策的调整,导致养老收入的降低。因此,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女性晚退休更合算。
执行尚需细则
在《决定》中,养老保险政策的调整初现轮廓,但是有许多与实际操作相关的细则尚每月出台。例如新的养老保险政策适用的范围,对于已经办好退休手续的人来说,是按照原来的20%的比例领取基础养老金,还是比例可以进一步提高?尤其是对于近期已退休或将退休的人来说,政策的调整将给个人退休生活带来重大影响。缴费时间的计算也是一个很难处理的问题,我国是从1992年开始实行养老保险改革的,到今年末也只不过13年。在1992年之前的工龄如何折算成为缴费时间?不同的养老保险政策之间该如何衔接?这些都需要等待相关部门执行细则的出台,本刊将在今后的文章中进行详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