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认证期间内按规定办理认证手续的符合养老金待遇领取资格的城乡居民,继续发放养老金。逾期不办理认证手续的,按规定从6月1日起暂停发放基本养老金。待补办认证手续后,将恢复发放基本养老金,并补发暂停发月份的养老金。认证期间,该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将组织各包乡干部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对认证工作进行抽查,认证结束后,由区城居保局业务分管领导进行复查,确保认证工作不留遗漏,养老基金不受侵蚀。
今年该区将首次以指纹认证、人脸识别等多种方式进行养老金资格认证,极大的简化办事程序,方面群众办理认证手续。因年老体弱或患病、重度残疾等特殊情况不能到认证点认证的,经申请可由乡镇(街办)人社所上门办理。异地居住人员可采用网络视频、手机拍照等多种方式进行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