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养老保险政策制度的普及,越来越多的惠民制度广受百姓们的好评,但是,你有没有听说过政府为城乡居民缴纳养老保险费?看到这个问题你可能会吃惊吧。顺昌县于2011年启动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同年又出台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2013年二项保险合并建立了统一的城乡一体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为切实维护好特殊群体的利益,从2011年开始,县政府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对重度残疾的城乡居民参保对象,按照最低缴费标准政府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对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计生对象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手术并发症人员以及轻度残疾等缴费困难的城乡居民参保对象按照最低缴费标准的50%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所需资金由县政府财政承担。
截至目前,顺昌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中有6170人直接受益此政策,县政府代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122.7万元。这一惠民政策的贯彻和落实,充分体现了政府对特殊群体的关爱,对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促进社会和谐,起了重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