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国家实行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本来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但也面临许多挑战,老龄化加剧带来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压力,就业多样化带来的参保登记率低,缴费中断率高的问题十分突出。再加上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从业人员,工作时间不固定带来的流动性大等因素,以及业主的不主动、从业人员的无意识,还有的认为养老于其是很遥远的事情,宁愿工资多发一点,也不愿参保缴费从工资里面扣一点等等,总而言之,就是只顾眼前,不管将来。
保险的目的不是为了改变生活,而是防止生活被改变。社会养老保险是国家立法强制施行的制度,在经济繁荣时通过提高缴费基数增加缴费额来平抑经济过热,在经济低迷时通过相对平稳水平的养老金支付,来刺激消费,既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又间接拉动经济复苏。国家还通过对弱势群体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补助,以提高其参保率和缴费能力,从根本上解决其年老时的基本生活问题,同时也促进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可持续发展。
以社会养老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三十多年特别是二十多年来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改革使中国特色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已基本定型且趋于成熟,其社会效益已越来越明显,在保障劳动者年老时基本生活上发挥着越来越优越的作用。但随着我国城镇化步伐的加速推进,人员流动性大,就业呈多样化态势,特别是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意识欠缺或能力不足,年轻时不参加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或断保、弃保现象屡见不鲜,而他们的父母因为享受着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知道其优越性,为其子女不参保缴费而纠结,做不通其思想工作就替他们参保缴费的现象越来越多。
有人说,目前城镇职工的养老待遇水平特别是城乡居民的养老待遇水平太低,从专业的角度讲,一个地区的养老待遇水平取决于筹资水平,而筹资水平取决于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水平,脱离了本地区实情的过高或过低的养老待遇水平都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可持续的,更是不人性的。换句话说,我们目前的养老待遇水平是与你的缴费水平相当的,基本做到了权利与义务相对等。缴费时总是按最低缴费基数,还断断续续不能按时足额缴费,退休时就不要嫌待遇水平低。人们常说,吃饭穿衣亮家当。根据国情、省情、市情开展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缴费基数上给予多种选择,对从业单位不如实为从业人员申报缴费基数进行稽核和处罚,也就是说目前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基本适应了不同群体和个体的社会养老保险需求。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消费水平的提高,适时、适度调整养老待遇水平,使劳动者都能分享到经济发展的成果,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
诚实劳动创造人生财富,养老保险解除后顾之忧。少老相替,新旧相随。年轻人当下固然不存在养老问题,让自己的老人来为你参保缴费现象的存在,这里面也有我们的养老保险制度需要改革的地方,但雨露再盛不润无根之草,保险虽好不保无保之人。你的养老归根结底还要由你自己做主,你对你的养老负责就是对你的家庭负责,因为每一个家庭成员的养老问题都将成为家庭问题。只有在我们年轻时就积极就业,诚实劳动,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年老时才能依法享受养老待遇,才能使自己的晚年生活幸福,家庭美满,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