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市地税局获悉,今年前11月,我市地税部门共组织入库各项社保费186.29亿元,同比增收21.79亿元,增长了13.25%。自2001年地税部门负责征收社保费以来,我市社保基金征收逐年高速增长,为厦门社保事业发展、服务百姓民生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据统计,2014年,厦门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金月人均已达2383元,整体水平居全国前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也提高到230元,是国家规定最低标准55元的4.18倍,全省最高。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最初的4万元提高到现在的10万元,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额由最初的15万元提高到现在的职工40万元、城乡居民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