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县在及时兑现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部分并按新标准发放的同时,加大反冒领社保基金工作力度。
一是通过三层渠道进行摸排和梳理:即对居住异地的企业退休人员和遗属补助对象由县养老中心直接发函请求协助认证;
居住乡镇和社区的企业退休人员和遗属补助对象分别由当地乡镇和社区工作人员上门一一核实,做到不错不漏。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信函以“温馨提示”形式向所有居住异地服务对象告知开展生存状况调查活动的目的、时限和调资政策;对居住城区及乡镇的,由专管员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三是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物资奖励,对发现有冒领者进行批评教育,对冒领金额依法予以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