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应该怎么领取?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员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可携带相关材料前往社保局登记并领取失业保险金。
轻松保小编整理了关于失业保险金申领所需材料、申请流程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失业保险金申领所需材料:
失业人员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
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同时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并从办理失业登记的次月起,持《身份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及《求职证》,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因病不能亲自领取的,可委托亲属持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求职证》、《身份证》、医院诊断证明和代领人的《身份证》代为领取。
失业保险金申领流程:
(1)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到社保局办理参保人员减少。
(2)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7日内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同页正反面)、户口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到就业局失业保险处办理失业人员登记备案手册。
(3)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失业保险处签发《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单位及时将其送达失业人员本人。
(4)失业人员在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60日内,持《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身份证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4张到就业局培训处、职介中心分别办理职业培训登记和求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