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近日对省级就业专项资金进行了规范和调整:就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生活费补贴、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基本就业补贴。 登记注册的职业中介机构向在册的失业人员免费介绍职业,且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不低于1年的,可按就业人数享受职业介绍补贴,标准为每人150元到250元。
同时,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定点职业培训应不少于80个课时,不超过480个课时,相应的补贴标准为每人不低于600元,不高于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