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两次拒不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