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获悉,为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根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90号令修改),经市政府批准,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本月起每档增加60元。
此外,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由618元调整到678元。调后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自今年1月1日起执行。
1月1日前,已经办理了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手续的人员,不再补发。失业保险金调整后的标准: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42元。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69元。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96元。
(四)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23元。
(五)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51元。
(六)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842元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