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最近不少朋友常提到,人社部日前制定下发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的通知》,决定从2018年至2020年在全国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为企业脱困发展、减少失业、稳定就业护航。
问题一、实施“护航行动”的背景和重要意义是什么?
近年来,失业保险功能不断拓展,2014年11月,经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信部印发了《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76号),对在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中采取措施不裁员或少裁员稳定职工队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岗补贴,补贴标准为不超过本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2015年初,国务院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由三类企业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
今年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文件又提出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钢铁煤炭煤电行业企业,要降低稳岗补贴门槛,提高稳岗补贴标准。各地主动作为、开拓创新,积极推动政策落实,2015至今两年半时间,全国向近64万户企业发放稳岗补贴424亿元,惠及职工7926万人,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实践中仍存在区域进展不平衡、经办服务不到位、政策效应发挥不足等问题。
为此,我部下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29 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从2018年至2020年在全国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
实施“护航行动”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助力企业脱困发展、稳定就业岗位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失业保险援企稳岗的服务品牌。通过对企业提供“真金白银”的支持,提高企业履行稳定就业岗位社会责任的积极性,促进职工岗位稳定,从源头上减少失业,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企业健康发展,维护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问题二、“护航行动”目标和基本原则是什么?
行动目标是实现“两个全覆盖”即符合条件的统筹地区政策全覆盖,符合申领条件企业的主体全覆盖,达到为企业脱困发展,减少失业,稳定就业护航的总体目标。
基本原则是“三个并重”
一是坚持全面落实和适度拓展并重原则。既要指导失业保险基金支撑能力较强的统筹地区全面、规范实施,又要合理运用省级调剂金支持基金支撑能力不足一年的统筹地区适度推行稳岗补贴政策,力争让更多企业受益,提高援企稳岗整体效能。
二是坚持兜牢民生底线与助力企业发展并重原则。在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待遇的前提下,突出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暂时出现经营困难企业的政策支持,切实援助企业摆脱困境。
三是坚持加强管理和优化服务并重原则。既要加强基金监管,防范道德风险,又要以人为本,不断改进服务。
问题三、护航行动”有哪些工作推进措施?
推进“护航行动”有六大工作措施:一是公平公正,推动政策全面实施。不仅要让政策在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具备一年以上支付能力且基金管理规范的统筹地区全面落地,还要使用失业保险省级调剂金支持基金支撑能力较弱的统筹地区适度开展稳岗补贴工作。
二是扶困扶危,加大精准帮扶力度。重点支持去产能任务较重的钢铁、煤炭、煤电等行业,以及发展前景好但生产经营遇到暂时性困难的企业。
三是强化服务、增强政策可获得感。以“简化手续,缩短流程、高效便企”为原则,积极主动服务,按规定及时发放。
四是严格审批,切实维护基金安全。对企业申领资格要严格把握、在经办过程要动态监管,同时加强跟踪问效,指导企业按规定使用资金;五是扩大宣传,提升经办服务能力。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经办人员的能力素质;六是信息先行,提高稳岗政策效应。积极推广使用稳岗补贴实名制信息系统,深度挖掘数据价值,开展多角度分析。